婚前性行為有何不對?
親愛的曉君姐: 我是一名大學生,已經在海外居住很多年。也許是受到西方社會的影響,覺得婚前性行為可接納。我們這裡從高中就教學生如何有安全的性行為,避免懷孕和性病。我覺得教這些很好的。 前幾年我接觸基督教,開始上教會。基督教很好,可是像「禁慾」這種事,坦白講我覺得不合理。性慾也是上帝給人的本能,當你和你所愛的人享受這個禮物,有甚麼不對? 我贊成不應該有一夜情,也不應該太快發生性關係,更不可以同時有幾個性伴侶;可是,如果是和自己的男朋友,兩個人已經認識多年,感情穩固,為甚麼不可以有性行為?我和我的男朋友正是如此,我們周遭的情侶也都如此。我們只忠於我們自己的伴侶,這有錯嗎? 教會的牧師說聖經上說不可姦淫,我覺得有點好笑,只是和男朋友有性關係,不是一夜情,沒有背叛,更沒有強迫,這也叫「姦淫」嗎? 我們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也沒有傷害到我們自己,再說,性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如果你在婚前不先試一下,怎麼知道兩個人能不能契合?這就像買一部車之前,總要試一下引擎呀!我覺得如果純粹只是為了宗教原故而禁慾,就顯得沒有必要了。請問妳的看法是甚麼? M. H. 上 親愛的 M. H. 朋友: 很欣賞妳不恥下問。亦很了解妳為甚麼覺得婚前性行為可接納。因妳所受的教育,妳成長的環境,所交的朋友,都與妳看法一致。換言之,婚前性行為,對妳來說,屬於見慣不怪。反之,在教會裡所聽到的,說單身男女當保持婚前貞潔,幾近聞所未聞,難怪妳不能接受。 誰鼓吹性解放? 只是,妳可曾想過,近代性解放的大氣候是怎樣形成的?過去大家都重視貞節,為甚麼現代人竟隨便到把性交看如握手?究竟是誰積極鼓吹婚前和婚外性行為,並使之蔚然成風? 無獨有偶,這些人都是, 第一仇視上帝,第二自己的性生活極放蕩 (請參閱本刊第四九○期「性解放造成的災難」)。妳雖然沒有囫圇吞下他們的全套學說,妳反對同時有多個性伴,問題卻是,妳憑甚麼說他們錯,又憑甚麼說基督徒也錯,只有妳才對呢? 誰配定是非標準? 聖經說得對,人都是罪人。人的看法,不論你我他,不論非基督徒與基督徒,都不是真理。沒有人配說他的標準就是天下間的至理,大家都須用他的標準來量定是非。只有上帝配。因為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祂掌管一切。祂至高無上。 上帝明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 (以賽亞書四十四6) 因此,我們若想尋找客觀的真理,不能求諸自己,也不能人云亦云。我們當問:「究竟創造並管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