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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August, 2022

上帝是否重男輕女

  神是否重男輕女?為甚麼衪認為女人是污穢的?(利未記十二2至5、十五19至30) 「神是否重男輕女?」這令我想起,曾見過一個婦解分子氣忿忿地批評聖經及基督教,說:「聖經分明歧視女性。你們不能否認,女性在聖經與基督教教會的地位很低!」 她為何這樣生氣呢?為甚麼不能心平氣和的討論,竟是這樣敏感,彷彿被人踩了一腳似的呢?或者,把範圍擴大一點來說罷,近代波瀾壯闊的女權運動何以會這麼如火如荼?到底背後的心理和動力是甚麼? 原來在男性社會中,女性感到長期以來一直被輕看,受欺壓,受歧視,而至於被傷害。也許姊妹們過去已用過溫柔婉約的方法哭訴抗議,但都無效;女性的話不足取,女性的意見不足重視,女性的感受無須被考慮──只又一次再一次的證明女性的地位是多麼低落,人微言輕。於是女性們怒吼了,女權運動一發不可收拾。為了防衛自保,現代女性受了女權運動的洗禮,對這方面的話題特別敏感,容易激動,完全可以理解。 我請了對這問題有深入研究的李吳淑儀女士 * 作答。在她答覆前,我想先和大家討論一下人性及耶穌的教訓: 一、人性好抬高自己和欺壓別人 人性喜抬高自己。始祖墮落的原因就是想往上爬,想「如神」,想做神,為大,出人頭地,高人一等。 高人一等,出人頭地的第一個方法是往上爬;第二個方法就是壓制人。把別人壓在自己的腳下,當然能高人一等。高人一等之後,就可享受高高在上的特權。放眼世界古今中外,被壓制受欺凌的,何止是女性?舉凡一切可以被欺壓的,都受人欺壓。古時專制君主欺壓平民,徵兵、抽重稅、老百姓的兒子被好戰的國君送上沙場喪命、民間漂亮的女子被強搶為妃、窮家少年有被賣入宮內當太監的、有一生為婢為奴的、貪官污吏搜刮民脂民膏、富人欺壓窮人、僱主剝削僱工、白人強迫黑人為奴、強國欺壓弱國、強者欺凌弱者……。 受欺壓者的聲音,從來沒聽進欺壓者的耳中;直到受欺壓者忿怒反抗,那就是革命爆發的時刻;可惜這時的世界,便從一種邪惡,轉向另一種邪惡;就是從濫權、欺壓人的邪惡,轉向仇恨、鬥爭、奪權、傷害和殺戮的邪惡。世界的邪惡從沒消失, 誠如聖經所說,「世人都犯了罪」!人企圖以邪惡克服邪惡,於是世界的災難隨著邪惡並肩加深。 二、耶穌論如何對待惡人和誰為大 耶穌是善良的神,祂的道路與人的路絕然不同;祂不以惡報惡,不為惡所勝,反以善勝惡。祂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

難道不信就全都滅亡

  本人有一位外甥女,長期在國內小學校任教,她在表面上是一位忠於職守、為人正直、不作壞事的公民,但她對基督教卻沒有很好的認識,因此對信仰基督沒有誠意尋求,對神亦是個門外漢。我現在把她給我的回信,有關信仰上的幾種疑問給你們,請求代她解釋。以下是她的原函,抄錄如下: 尊敬的四舅父: 很喜歡收到你的來信!你對我們的關心和愛心,以及勸我們相信基督一片苦心,我們深深領會,在此表示感謝!但世界上有那麼多的神,尤其是我國歷史悠久,人口眾多;但廣為信奉的,卻不是基督教。難道他們全都要滅亡? 一個人一生中不做一件壞事,只因為不信基督,就會沉淪滅亡?而有些人相信基督,卻做了許多壞事,他們反而能得到永生? 我認為應該採取一種信者有,不信者無的態度。做人只要不做壞事,不損人利己,做個好人;就能心安理得,也不應該受到甚麼刑罰。如果只因為不信耶穌基督,而不看人的表現,就陷人於滅亡,強人所難,是不合理的,也不是愛人類的神了……。 外甥女 × × × 張宇理 兩個故事 如果一天夜裡,月明星稀,鴉雀南飛,你正沿途享受晚風,忽然,不知從哪兒冒出來一個陌生的老頭子,手持著槍,攔道喝: 「來人快快跪下,喊我一聲老爹,不然休得活命。」 碰到這樣一個老頭,恐怕你不單覺得他蠻橫無理,你還會覺得他神經病。 如果這老頭果真是你的親爹,哪有親爹是如此尋子的?如果不是親爹,更莫名其妙,幹嗎要人喊他老爹方過癮呢?這老頭子即使不是神經病,也必心理大有問題。 再說,假如這老頭兒不是手持槍,而是手握大權,裝置了核彈,對準世界各國,威脅人類,說:「如果你們不都喚我作爹,我把你們統統殺掉。」那麼,這瘋老頭子不獨有暴力傾向,還是個極危險的殺人狂,可怕之極。 可嘆許多「對神是個門外漢」的人,都以為基督教的上帝,就是這麼一個瘋老頭子!而我們基督徒,都是無知,喚這個神經病老頭子作父的愚人! 難怪聖經說:十字架的道理,在不信的人為愚拙!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果真無法認識上帝!(哥林多前書一18/21) 我再說一個故事:如果有一個武林門派,師徒數百人,不幸身中劇毒,七七四十九日內就會全部毒發身亡。在他們待死絕望期間,師祖忽然冒死隻身携來解藥,囑咐:「快吃解藥,吃者得生,不吃者死。」在此情況之下,誰會說師祖強人所難,陷人於滅亡和不愛門下弟子呢?相信誰也不會貿然批評師祖怎麼不公平,不講理,怎不看各徒子徒孫平日為人?怎麼「吃者生,不吃者死」那末不講因

遺傳學否定進化論 Genetics Denies Evolution

「遺傳學之父」孟德爾(Gregor Mendel, 1822-1884)是奧地利修道院的修道士。年輕求學時期成績優異。後任教師,深受學生愛戴。他用一千九百八十株豌豆植物,以八年時間反覆實驗,發現了生命延續遺傳作用的規律。 各種生物的基本形質代代相傳,都因本身性細胞內遺傳基因的複製與操控而致,與外在環境無關;生物種類固定不變,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貓生貓,狗生狗;一種生物,在自然環境的條件下,只產生該種生物,並且不會與另一種互相交配生子,即遺傳基因不相混雜,正如聖經創世記所說的:「各從其類」。 孟德爾的實驗 孟氏的實驗結果,顯示生物品種基因的內涵(基因型 genotype),與它所表現的形態(外表型 phenotype)兩者的關係。他也發覺,基因都是成雙出現(一自父,一自母),兩個同位的基因決定某一外形。且基因有顯性(dominant)與隱性(recessive)之別。例如,他以圓種子的豌豆植株(純種),與皺種子的豌豆植株(純種)交配,第一子代(F1)所得的種子,雖含有圓與皺兩類基因,但外形都是圓的,因為圓是顯性,皺是隱性。若這一代的豌豆植物自相交配,所得的下一代(F2),圓的種子佔四分之三,皺的種子佔四分之一(三與一之比),恰是兩性細胞中基因結合的或然率。當然這是最簡單的例子。但即使較複雜的情況,遺傳機制了解之後,遺傳結果也可根據孟氏的遺傳規律作預測。 美國著名胚胎學家莫根(T.H.Morgan)起初對孟氏的發現心存懷疑,以後他自己以果蠅實驗,由人工引發突變而產生四十族突變型(mutant)互相交配,所得結果完全符合孟氏的遺傳法則。 遺傳由於內在基因 孟氏之後,科學家發現,細胞中的染色體是負有遺傳使命的物質;再而發現,染色體為「去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簡稱DNA)分子組成。此後,華、克(Watson, Crick),二位科學家闡明它的構造,真相更為明白,即遺傳密碼信號寓於DNA的化學分子中。每種生物都有一組特定與眾不同構造的DNA化學分子,即基因組(genome)。細胞分裂時,每個新的DNA分子又是原來一個的複製品。今日遺傳學已與細胞化學成為同一學問了,並且沒有一個科學家對遺傳學的基本原理提出質疑。 科學知識貴在它的預測性(predictability),即把握了定律之後,便可預測到作用的結果。例如在化學上,將酸性化合物與鹼性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