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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如燈滅嗎?

人生在世往往會被兩個事實左右:第一,人沒有足夠的智慧、知識、時間、精力和經驗去分辨所有事情的真偽、對錯與利弊;第二,這世上總有一些以欺騙、誤導、撒謊和鼓動為目的的人和事。基於這兩個前提,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都會遇到這樣的困境:我怎麼知道我所接受、信奉的知識、信念或信息不是假的呢? 年近半百,我人生的「受騙史」很豐富。基於父母的期待和暗示,我一度覺得自己很行,後來碰了許多釘子才意識到「我很行」的信念並不成立。我出生在文革早期,雖然沒有機會參與「造反」與「革命」,但在小學還是受了為共產主義奮鬥的蠱惑。後來練氣功,意念裡覺得打通了身體的經脈,亮出掌,神秘兮兮地給人發功。因為從小沒有受過批判性思維訓練,我對剛接觸的一些佛教大師、國學大師、成功學大師都著迷過,基本上是看了幾乎都信,我的大腦真成了別人思想的跑馬場。明代思想家呂坤稱「能辨真假是一種大學問」。 那麼,「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是真是假?死後的人回不來,活著的人也穿越不到死後的境界,對有無靈魂、死後靈魂是否繼續存在的問題,想了想後就有了爭議,成為每個人不得不面對的一樁「懸案」。 我認為人死並不如燈滅,人肯定有靈魂,我有我推理的理由。每個活人都有類似想法:假如我死了,我並不希望我的屍體被隨意對待,比如被瘋子挖掉胸脯、割下一塊大腿肉吃;不希望被暴屍街頭,腦袋被蒼蠅叮;不希望被扔到臭河溝或糞坑裡爛掉。人雖然死了,卻還希望被好好安葬和善待。從這層意義來看,人的存在和價值並沒有在死後完全「滅」掉,人對自己生命的期待延續到了死後。進一步講,人死後的名譽和人格更沒有滅。我死後,假如把你幹的坑蒙拐騙偷的事情都扣在我頭上,我雖然死了也不甘心。人都死了,怎樣處置屍體也在乎,名譽人格的東西也在乎,這哪裡是「人死如燈滅」呢?不滅的東西還有別的,人是具有某種永恆性的存在。 使人在乎自己死後事情的是甚麼?使人在意死後名譽和人格的是甚麼?肯定不是構成胳膊腿兒的這個血肉身體。殘疾人活著的時候也不希望被當成比健康人低一等的群體。我裡面雖然只一邊有肺,但我的尊嚴、榮譽和人格並不比左右都有肺的人有任何減少。這樣看來,人就不僅僅是肉眼看到的這部分了。人除了身體,到底還有沒有可以獨立於身體之外的靈魂呢? 有還是沒有?這是個科學問題、哲學問題,還是個信仰問題。因為,這是個真問題。 一次,我在某地坐公交車,看到車廂上面寫著給老幼孕殘留專座的指示,還畫著圖案。老人是前面拄...

基督教的行善有何不同?

基督教非常強調行善,因為基督徒 「原是祂(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以弗所書2:10 )行善甚至是檢驗人是否真有上帝所賜新生命的一個標誌: 「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約翰三書11) 很多基督徒的人生因為信了上帝而學習「愛人如己」的功課,開始從善避惡,活出不一樣的人生;但是當我們傳福音給一些不信的人,他們雖然認同基督徒的愛心,卻有一種誤解,認為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差不多,不外乎都強調做好人行善。在他們看來,除了那些邪教,天下主要宗教在「勸人為善」這一點上似乎沒有甚麼區別。其實,這是一個誤解,看似大同小異,實則有本質上的不同。 行善的首要評判標準不同 基督教行善的不同之處,起始於它的首要標準是 「體貼上帝的意思」(馬可福音8:33) ,是按著上帝的旨意來行善,因為上帝是一切真善的源頭,祂全然純潔,無瑕無疵。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 而且,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彌迦書6:8) 上帝將祂美善的旨意默示在聖經中。不認識上帝,或者不聽從上帝的,即便有良善的動機,也未必是上帝喜悅的真正的善,不過是人的善而已。 連耶穌喜愛的門徒彼得,也是「好心辦壞事」。當耶穌說祂要上耶路撒冷受死時,彼得便要攔阻,結果被耶穌「責備」: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馬可福音8:33) 從人的角度來說,彼得「護師心切」,卻不明白耶穌降世的目的,就是為世人贖罪代死,施行救恩。 事實上,有些基督徒因為對聖經話語不熟悉而常常「體貼人的意思」,以至於他們的善行與一般世人的善行相差無幾,甚至包括了聖經明確批評的假善行。比如在人面前講所謂「善意的謊言」,其實是糟糕的 「一口兩舌」(提摩太前書3:8) 。當然,聖經對人的善行沒有一概否定,也教導基督徒們: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馬書12:17) 行善的根本動機不同 基督教行善的不同之處,進一步表現在它的動機首先是「體貼上帝的意思」,從而 「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都歸給耶和華!」(詩篇96:7) 換句話說,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或好處。其他宗教行善不可能有這樣的動機,即便不是為人的好處,也不會想到他們不認識、不承認的至高至美至善上帝的榮耀。換句話說,基督徒的任何善心善行都不能違背上帝,欺哄上帝。 聖經記載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妻的故事...

中藥美容肥皂-洛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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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花對皮膚有何功效,屬於中藥嗎? 洛神花(Hibiscus sabdariffa)常被稱為「大地紅寶石」,對皮膚有多種護理功效,並在傳統中醫中佔有一席之地。以下歸納洛神花對皮膚的功效及其中醫藥屬性: 一、 洛神花對皮膚的功效 洛神花富含花青素、原兒茶酸、異黃酮、果酸等成分,對皮膚具備以下美容與保護作用: 抗氧化與抗衰老: 洛神花含有豐富的多酚類物質(如花青素),能清除體內自由基,減少皮膚皺紋,具備優異的抗皺、延緩衰老功效。 滋潤保水與紅潤: 研究顯示,適量飲用洛神花茶可增加皮膚的保水性,並改善皮膚紅潤度,使膚色看起來更健康。 改善暗沉、亮白肌膚: 其含有的天然果酸成分有助於角質代謝,促進皮膚更新,從而改善肌膚暗沉,帶來亮白效果。 抗炎與穩定肌膚: 洛神花的萃取物具備抗炎作用,有助於穩定敏感肌膚,被視為敏感肌的保養選擇之一。  二、 洛神花屬於中藥嗎? 是的,洛神花在中醫學上被認定為一種中藥材。 中醫屬性: 洛神花味酸、性寒。 入藥功效: 歸經方面,通常認為入肝、腎經。主要功效為清熱利水、解毒、消脂降壓、活血祛瘀。 傳統應用: 在中醫理論中,它常用於治療因肝火旺盛導致的目赤腫痛,或是高血壓、消化不良等情況。  三、 食用禁忌與注意事項 雖然洛神花對皮膚有好處,但因其性寒且酸,食用時需注意: 不宜過量: 洛神花含有較高果酸,太刮腸胃,不建議天天飲用。 特定人群: 胃酸過多、體質虛寒、懷孕中、哺乳期以及幼童不適合多喝。 飲用時間: 建議白天飲用,晚上飲用可能影響脾胃。 洛神花洗面皂的主要優點 溫和去角質: 洛神花含有天然果酸(AHA),能溫和代謝老廢角質,比起粗顆粒的磨砂膏更適合脆弱的面部肌膚。 深層清潔與平衡: 具備天然的抗菌與收斂特性,能幫助清除毛孔多餘油脂,改善粉刺問題,並平衡混合性或油性肌膚的油脂分泌。 抗老與提亮: 富含維生素 C 和花青素,能促進膠原蛋白生成,增加肌膚彈性,並改善膚色不均或暗沉。 舒緩保濕: 洛神花含有較高比例的植物黏液(Mucilage),洗後能鎖住水分,不會產生乾澀緊繃感,對於乾燥或敏感性肌膚也相當友善。 製作與使用建議 粉末入皂: 將乾燥的洛神花粉直接加入皂基,可作為天然染料呈現淡淡的紅粉色,並保留輕微的去角質效果。 萃取液入皂: 使用洛神花浸泡油或濃縮汁,能更均勻地將抗氧化成分融入皂體中。 搭配成分: 建議搭配乳油木...

Women in the Leadership role in the Bible

Women in the Leadership role in the New Testament. 1.   Phoebe 非比 I commend to you our sister Phoebe, a deacon of the church in Cenchreae.    I ask you to receive her in the Lord in a way worthy of his people and to give her any help she may need from you, for she has been the benefactor of many people, including me. [Romans 16:1–2] 16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姐妹 非比 ,她是 堅革哩 教會中的女執事。   2  請你們為主接待她,合乎聖徒的體統。她在何事上要你們幫助,你們就幫助她,因她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 Explanation Paul calls Phoebe a deacon ( diakonos ). This same word is used for: Paul himself (2 Corinthians 3:6) Official church deacons (Philippians 1:1) Original Greek diakonos = servant, minister, deacon prostatis (v.2) = patron, leader, protector In the text, Phoebe held an official leadership role. If a woman could serve as a deacon and trusted church representative (possibly delivering Romans  甚至可能宣講《羅馬書》 ), leadership was not restricted to men.   2.   ...

牧師 / 監督 / 長老 / 執事 , 如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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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約聖經中,「監督」和「長老」是否同一職分? 從經文來看—— 大多數情況是指同一群人,只是強調不同層面。 一、原文字義 監督(希臘文 episkopos) 意思是「監察者、看守者、管理者」→ 強調職責與功能 長老(希臘文 presbyteros) 意思是「年長者、屬靈成熟的人」→ 強調身份與屬靈成熟度 二、關鍵經文對照 1️⃣ 使徒行傳 20:17, 28 20:17 保羅在米利都請「 以弗所教會的長老 」來。 20:28 他對同一群人說:聖靈立你們作 監督 (episkopos),牧養神的教會。 👉 同一批人,被稱為「長老」,也被稱為「監督」。 2️⃣ 提多書 1:5–7 1:5:「在各城設立 長老 」 1:7:「因為 監督 必須無可指責…」 👉 保羅在講同一職分,只是換用不同稱呼。 3️⃣ 彼得前書 5:1–2 彼得說: 我這作 長老 的… 務要牧養神的群羊, 照管 (episkopeo 動詞形式)他們 👉 長老做的工作就是「監督」。 三、牧師(Pastor)是什麼? 「牧師」在中文聖經其實來自: 以弗所書 4:11 ——「牧師和教師」 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12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11 So Christ himself gave the apostles, the prophets, the evangelists, the pastors and teachers,  📌 「牧師」不是另一個不同等級的職分 而是強調 牧養功能 因此: 名稱      原文                強調重點 長老                presbyteros                屬靈成熟 監督            ...

提摩太前書 2 -3 章有關女性職份問題

提前2-3 章有關女性職份問題 1️⃣ 提前 2:12 限制女性「最終治理權柄的教導職位」 2️⃣ 但提前 3:11 又提到「女執事」,這是否有矛盾? 3️⃣ 以弗所教會的背景是什麼?為什麼保羅要這樣說? 經文內容 提摩太前書 2:11-15 11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 12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13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14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一、提前 2:12 與 提前 3:11「沒有矛盾」,因為兩個職分本來就不同。 🔹 1️⃣ 提前 2:12 限制的是「哪一種職分」? 📖 提摩太前書 2:12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關鍵在兩個動詞: 講道(didaskein) → 在這裡是指 「帶有權柄的正式教導」 轄管(authentein) → 掌控、支配、最終裁決權 關鍵點在「兩個動詞是連在一起的」: 希臘文結構是: > 「教導 + 以權柄控制男人」 ✅ 這一節不是禁止所有形式的教導, ✅ 而是禁止:「結合『教導 + 統治權柄』的最高屬靈治理職位」 這正是下一章所定義的: 📖 提前 3:1–2 「人若想要得 監督 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做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Here is a trustworthy saying: Whoever aspires to be an overseer   desires a noble task.   2  Now the overseer is to be above reproach, faithful to his wife, temperate, self-controlled, respectable, hospitable, able to teach, (NIV) ✅ 監督 = 長老 = 教會中最高屬靈治理與教導權柄 👉 所以提前 2:12 限制的是: ✅ 帶著「權柄性管轄」的正式教導職分(類似長老、監督的角色)  ❗「女性不可擔任『對男性具有最終治理權柄的教導職位』」...

女人可以講道嗎?

1🌷哥林多教會 守秩序的規定(林前14:26-33) 保羅在哥林多與他們一起一年半,過去他顯然沒有告訴他們這些規定,由此可見,這些規定是因為哥林多特殊的狀況而制訂的。 哥林多的家庭教會可能最多只有50人,猶太人的敬拜方式常用詩篇,有教導、啟示、方言和翻方言,是基督徒的敬拜特色。 📖林前 14:33-35  保羅在談論教會秩序的時候,提到婦女打斷教會崇拜時的教導,在他提到婦女在教會中應當保持安靜的原則,只是針對他們在34節所造成的困擾而言,這裏的問題是他們對聖經的無知,而不是他們的性別。 聖經的律法並沒有一處特別要求婦女要靜默或順服,不過保羅可能是指他在十一章8至9節依據創造而出來的論證,是創世記3章16節最早的效應。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創世記 3:16 和合本 ) 🥭背景: 當時哥林多是一個繁華的城市,拜偶像非常盛行,當中有很多廟妓,所以女人如果不蒙頭,就是出賣自己的身體。 在古時,女人的頭髮常成為慾心的對象,在地中海以東一帶的習俗,婦女必須蒙頭,不蒙頭的人會被視為在挑逗男人。猶太的巴勒斯坦和一些地方都蒙頭,甚至還用面紗。保羅在這裏提供有關受眾文化的論證,是應用於當時的文化。說服的對象要叫她們蒙頭,乃是哥林多的婦女,而不是現代的婦女。 📖 背景經文 「凡女人禱告或是說預言,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哥林多前書 11:5 這一節保羅沒有說女人不能禱告或說預言 他是說:女人正在公開禱告、公開說預言 問題不是「能不能講」,而是「當時文化中要不要蒙頭」 ☘️ 所以這節經文本身已經直接證明女人可以公開屬靈發言與傳講神的信息 👉 保羅談「蒙頭」是針對當時哥林多的文化處境,不是否定女人禱告和講道的權利。事實上,聖經明確多處指出:女人是可以禱告、說預言(傳講神的話)、並參與事奉的。 ❓如何正確理解「女人在會中要閉口」?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林前 14:34) 林前 14:34必須和這兩節一起讀: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14:33)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哥林多前書 14:40) 👉 真正的問題不是性別,而是「聚會秩序混亂」 👉 🍁結論🍁 女人可以禱告、說預言、教導、傳講神的話; 但必須在真理、順服與秩序中進行。 重點是: 🌵 保羅是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