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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拜獨一真神,就是敬拜心中的偶像 !

也許你從小在無神論的教育下長大,認為世界沒有神,人只要靠自己的努力,人定勝天,就能改變命運。 今天,你來到了澳洲。是為了什麼? 也許是為了讀書,也許是為了工作,也許是希望將來能找到更好的發展,努力拿到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建立一個理想的人生。這些都沒有錯。 澳洲是以基督教立國的國家,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你可以自由地閱讀聖經、走進教會、認識基督信仰,不再受任何限制。然而,你是否發現,雖然你有尋求真理的機會,卻一直沒有花時間真正去認識?很多年輕人每天都在追趕時間,忙著上課、考試、兼職、工作、賺錢、規劃未來,卻很少停下來思想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我的生命最終要往哪裡去? 有人說:「等我先應付現時的功課 , 考試再想吧! 等我畢業後再說吧!等我找到穩定工作再說吧!等我拿到澳洲身份再說!現在太忙了,以後有時間再認識神。」 他們 往往把生命的真諦和信仰推到最後!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時間真的掌握在你手中嗎? 沒有人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更沒有人能保證能看見明天的太陽。沒有人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剩下多少時間。如果今晚是你在世上的最後一天,你用所有努力要爭取的都是徒然、虛空的,為何不把握你現有的時間,去想想永恆的意義、和你靈魂最終的去向? 其實, 不敬拜獨一真神,就是敬拜心中的偶像 !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 有人敬拜金錢,有人敬拜成功,有人敬拜愛情,有人敬拜享樂,有人敬拜自己的能力,也有人敬拜學歷、身份和未來。 凡是取代了上帝在你生命中最高位置的,都成了你心中的偶像。 偶像不一定是寺廟裡的一尊木雕或泥像,它也可能是你每天最在乎、最依靠、最願意為它付上一切的人、事或物。當我們拒絕敬拜創造天地萬物 、賜人生命 的獨一真神,我們的心就會去敬拜別的東西。但是這些偶像沒有一樣可以赦免你的罪,也沒有一樣可以幫助你勝過死亡和罪,更沒有一樣可以把你帶進永恆。 然而,上帝並沒有放棄我們。祂知道世人都犯了罪,與祂隔絕,也知道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所以,祂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背負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使一切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得著永遠的生命。 也許有人曾向你傳福音,你卻覺得那人太熱心、太固執,甚至太煩。而你心裡覺得:「不用了,我現在沒有興趣。」 但請你想一想: 如果你的朋友知道你患了一種致命的疾病,而世界上只有一種藥可以救你,他/ 她 會因為怕你不高興,就選擇不...

我要如何運用時間?

 「時間」是世界上最公平的東西。 無論你是富有還是貧窮,是學生還是老闆,是年輕還是年老,每個人每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我們把時間花在很多事情上:讀書、工作、賺錢、照顧家庭、追求夢想、玩遊戲、追劇、旅遊、購物、運動、吃喝、睡覺……每天都忙忙碌碌,日復一日。 可是,你有沒有停下來問自己一個問題: 我這一生,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們很努力地規劃今天、下星期、明年,甚至退休後的生活;但有多少人曾經花一點時間,思想一件一定會發生的事——死亡? 很多人說:「這個問題太遙遠了,現在生活已經夠忙了,我沒有時間想。」 但事實是,死亡不會因為你沒有時間思考它,就不會來到。 死亡沒有預約,也不分年齡、職業、財富或地位。今天仍然活著的人,沒有一個人敢保證自己一定還有明天。 人生最大的問題,不是沒有錢,不是沒有成就,也不是沒有快樂;人生最大的問題,是當生命結束之後,我將去哪裡? 如果人的生命只是短短幾十年,那麼我們拼命追求的一切,最後都帶不走。房子帶不走,金錢帶不走,名譽帶不走,學歷帶不走,甚至最愛的人也不能陪我們走過死亡。唯一會進入永恆的,就是你的靈魂。 聖經說: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 希伯來書 9:27 )  這不是宗教用來嚇人的話,而是神對人最真實的提醒。 為什麼會有審判? 因為神是公義的。祂創造了我們,也賜給我們生命。祂是完全聖潔、公義的神,祂絕不以有罪為無罪。 然而,我們每一個人都犯了罪。罪不只是殺人放火,罪包括驕傲、自私、說謊、嫉妒、貪心、怨恨、淫亂、不敬拜創造我們的神,也包括一切違背神旨意的思想、言語和行為。也許我們在人面前算是好人,但在完全聖潔的神面前,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無罪的。罪的結局就是與神永遠隔絕,而永遠與神隔絕,就是最可怕的結局。 然而,神沒有放棄我們。神愛世人,不願意任何一個人滅亡。因著祂無比的大愛,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耶穌從來沒有犯過罪,卻甘願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承受本來應該由我們承受的刑罰。祂流出寶血,為我們付清罪的代價;祂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戰勝了罪惡與死亡。 今天,凡是真心悔改,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神就赦免他的罪,賜給他新的生命,使他與神和好,並得著永遠的生命。真正重要的,不只是你今天怎樣運用二十四小時,而是你是否願意花一點時間,思想你的永恆。 你可以花很多時間建立事業,卻忽略自己的靈魂; ...

佛教輪迴說的矛盾

大部份「拜神」的中國人都說自己是「佛教徒」,但是「正信佛教」的人卻指出,他們所相 信的不是「佛教」,而是「中國民間信仰」,因為他們將各種各樣民間的傳說,不論源出何處, 都一律拿來信奉。就如關公、土地公、灶君、門神、祖先、如來佛、觀音菩薩等。最近溫哥華更 有尼姑在報章上鼓吹佛教徒熱心慶祝西方的「鬼節」(Halloween),胡作胡為,不問根源。此外 他們又迷信風水、占卜、問卦、看相、吉祥的數字、日子、生辰八字等,這些都是民間江湖術士, 隨著民眾的迷信而逐漸加上去的。 簡介各種民間信仰  他們完全沒有考慮過只有從印度傳過來的「佛」和「菩薩」、例如如來佛、觀音菩薩、彌勒 佛等才是佛教的神明。按印度梵文「菩薩」一詞只不過是「修行者」之意;「佛」或「佛陀」一 詞只不過是「覺悟者」之意,他們都是人而不是神,因此正信佛教人士認為、釋迦牟尼所創辦的 佛教原是無神論的,五百年後的龍樹大師將之改革,變成「大乘佛教」才變成「滿天神佛」,傳至中國,更混合道教神明,胡亂不堪。  至於我們中國人所熟悉的玉皇大帝、玄天上帝、太上老君,城隍爺、土地公、灶君、天后、 門神、神財、八仙等,全部都不是佛教的,乃是道教的神明。我們中國原沒有發明甚麼宗教,道教是漢朝的張道陵創辦的,他強將與孔子同時代、比孔子年紀大些許的「老子」尊為道教的教祖, 其實現今學者研究老子的學說,發現他所說的,與今天國人所迷信的,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據說老子的道德經所講論的竟然是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呢! 因此,道教缺乏自己的經典,道士們就將小說「封神榜」和佛教的經典作為其思想骨幹,欺騙中國宋代多朝的皇帝,將去世的皇帝和傳說中的人物,一一形容為天上政府的執政人物,因此,道教的神明通通稱為甚麼「帝」、「君」、 「神」之類的稱謂;但佛教的神明卻通通稱為「佛」、「菩薩」等。可嘆中國人居然將兩者混合, 不知所謂。  至於祭祖,原是周朝一種記念皇帝豐功偉蹟的儀式,其政治意味多於宗教意味。 當時只准祭祀皇帝,若祭祀死去的平民是犯法的。日子久了,皇帝的子孫多起來了,於是祭祖就成了風氣, 秦始皇因而生忌,遂禁止拜祭周朝皇帝,迫令人民祭他。秦始皇死後,禁令解除,百姓就恢復拜祭,而且還將自己的祖先拿來拜,說祖先是皇帝,中國人都被稱為「皇帝的子孫」,於是祭祖就發展成為拜祭親人的迷信風俗,以為會給子孫帶來好運,卻離開了孝道的本意。...

中華民族的苦難與希望

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直到今天,都拜泥塑木雕的偶像,或是把已經去世的先人和虛無鬼怪當作神明。這是迷信,將無知無覺的偶像代替全知全能造物的真神。迷信對個人與社會都有嚴重的後果。 基督教的上帝,獨一的真神,禁止人們迷信。在祂所頒布的十誡中,第一誡就說:「除了我(耶和華上帝)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記二十3至4)這條誡命是要禁止迷信。 迷信出自愚昧,而且也加深愚昧。中國人就因為迷信、愚昧,造成了數千年來延綿不絕的災難。 (1) 愚昧造成君權膨脹 當人們叩拜偶像,把死人、石頭、樹木,和自己手所造的偶像,統統都當作神叩拜,他們就是一群很容易被愚弄的愚民。那麼,要他們相信眼前掌握大權、統治全國的皇帝是神,是「真命天子」,是「龍種」,並不困難了。 所以,「在中國的歷史上,最有權威的往往不是神靈,而是皇帝。」「皇帝給宗教崇拜的神明排座次……,連天堂、地獄中的事情,皇帝也可以管得。」皇帝既然代替神明,他就不再是「人」,他沒有「人」的弱點與錯誤,不受任何限制,也不需接受任何批評。他可以唯我獨尊,高於眾生,可以為所欲為,對任何人有生殺之權。所有人都是他的奴才,都該向他三跪九叩,尊崇膜拜。這就是中國從前以假神代替真神,繼之再由皇帝或掌權者代替假神的演變史。 相反的是,西洋文化受基督教洗禮,相信獨一真神。這位上帝創造天地,照自己的形像樣式創造人類,賜給人靈魂。人受造平等,有天賦人權,都是天父上帝的兒女,可直接向上帝禱告,不必經過居間的神職人員。因此人人平等,「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如此方才產生西方的民主政制。 (2) 愚昧造成人權消失 隨著君權的膨脹,人權就相應消失。因為掌權的皇帝可以草菅人命,視人命為草芥。人民的自由被剝奪,尊嚴受踐踏。若有人觸怒皇帝,皇帝不但可置其於死地,還可滅他的九族。 中國歷代慘無人道的酷刑都是不把人當作人的結果。人的價值既不存在,便無人權可談。沒有人權便沒有自由,不能發揮個人的情操,只能在奴隸的重軛下過無聲息的牛馬生活。甚至做個誠實人的權利也被剝奪。 記得在一九五○年代,當時中國的政權採取媚俄政策,宣傳飛機是俄人發明的,幾乎人人不敢有異議。筆者一位學習航空工程的親戚表示,飛機是由美國人雷氏兄弟(Wright brothers)發明的,便因此被打成「右派」,橫禍飛來。另有許多人說句誠實話而...

關於算命現象的分析與思考

命運的困惑 20歲那年,我偶然買到一本《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原理》。我將之視為珍寶,反覆研讀。受其影響,我認定自己從此成了一名徹底的唯物論者和無神論者。 然而接踵而來的一些事情,看似巧合卻又超出巧合的範疇,使我對世界的認知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首先,我讀了李宗仁的自傳。他寫道,年輕時曾與一些軍銜較高的軍官上街,遇到一位姓崔的看相先生。大家紛紛去算命,李宗仁也被慫恿著去試試。崔先生說他的相比其他人都好,預測他來年將連升三級,未來前途無量。李苦笑著說,自己不過是軍校的一名普通教官,而其他人的軍階都比他高。沒想到次年粵桂戰爭爆發,他先由營長升為邦統,再升統領,接著又升為邊防軍司令,真的連升了三級。 隨後我又讀了《孫中山傳》,孫中山出生在廣東省一個普通的小村莊。出生時,看相的稱他有帝王之象,於是起名「帝象」,還有其他類似的事情發生。至此,我開始對相術產生了興趣,在人生遇到兩個重大抉擇時,都曾找過算命先生,竟都算準,這使我對命運產生了深深的困惑。 在中國幾千年的文化傳統中,八卦測字、易經算命、周易占卜等一直佔據著一席之地,甚至成為一些地方的民間習俗。歷代王朝中,幾乎都有專門官員負責這方面事宜。即使在現代的中國,眾多寺廟裡依然擺有籤筒供遊客抽籤問卜,寺廟周圍的不少算命先生也一直在竭力招攬著生意。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特別是在北美,算命幾乎成為一個行業,且有越來越興盛的趨勢。 我認為,算命先生可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魚目混珠、矇騙錢財者,即所謂的「江湖騙子」。此類人沒有任何來歷背景,憑經驗和察言觀色瞞天過海,以謀取財利。第二類是偶爾算準的算命者。據說,凡是讀過《易經》之類書的人就可以給人算命,且偶爾能說對某些事情。第三類則是大部分算得很準的人。此類人常能準確描述人的過去甚至未來,令人稱奇,被人稱為「高人」「神人」,他們彷彿具備了未卜先知的能力。 但這些「高人」到底是如何獲得這些資訊的呢?他們的能力是否與「靈界」有所關聯?若是,他們獲取資訊的途徑究竟為何?這些疑問始終困擾著我。 在我人生的初期階段,我的思想始終停留在世俗的唯物論與無神論之中。我認為,命運既然無法預測,那麼一切的預測與算命都是假的;然而,隨著一次次出乎意料的算命經歷,我開始感到迷茫,甚至萌生了一絲信仰「命運」的念頭。 來到北美後,我通過閱讀發現,除了我們所處的人類和自然界的三維世界外,還有一個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世界」...

分別善惡樹的困惑: 吃一個水果有何罪???

問: 上帝在伊甸園設立一棵「分別善惡樹」,吩咐亞當不能吃,否則後果嚴重。我不明白,吃個水果,何罪之有?吃了能分別善惡有甚麼不好?上帝若不願意他們吃,乾脆不要設立這樹就是了,何苦呢?或者設立了也應該用有刺的鐵絲網圍著,或派天使阻擋他們接近,不就可以了嗎?最後,亞當夏娃還是吃了,並且受到嚴重懲罰。上帝豈不是能預知一切嗎?既然預知,還要玩這個把戲,實在令人費解。 答: 一、吃水果有何罪? 當然沒有罪。上帝吩咐:「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世記2:16-17)所以上帝並非禁止他們吃水果,只是禁止吃其中一棵樹上的果子。這果子本身沒有問題,罪不在吃水果,罪在沒聽上帝的話。 二、為甚麼上帝要這樣做? 上帝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自由地選擇順服或不順服上帝。上帝若用有刺的鐵絲網圍起來,或派天使阻擋他們接近,那就不是給他們百分百自由選擇的機會。亞當犯罪是因為他們運用上帝所給的自由,選擇了違背上帝清晰的命令。上帝不想要一個機器人亞當,沒有自由去選擇,上帝喜悅一個真心情願順服祂和愛祂的人,所以祂尊重祂所創造的人! 三、上帝為甚麼不讓亞當具有分別善惡的能力? 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分別善惡樹」,英文聖經通常翻譯為“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有較新的中文譯本將其譯為「善惡知識樹」。和合本譯為「分別」,這裡是一個名詞,不是動詞,是知識或洞察力之意。上帝起初造人類始祖亞當時,神學家稱這一個時代為「無罪時代」。換言之,當時在亞當和夏娃的詞彙裡,沒有良善,也沒有邪惡;可是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罪惡就臨到這個世界,以致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正如使徒保羅說:「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羅馬書5:12) 四、上帝若預知,又何必玩這把戲? 是的,上帝預知一切,而且老早就有一個拯救計劃。上帝對蛇和亞當夏娃宣判刑罰之後說:「我又要叫你(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創世記3:15)「女人的後裔」預表基督耶穌為童女所生;「要傷你的頭」就是給予魔鬼致命傷,除滅牠的意思;「你要傷祂的腳跟」指救主將來釘十字架的苦難。所以保羅能繼續說:因耶穌基督一人,「上帝的恩典……臨到眾人。」(羅馬書5:15) 自從上帝創造亞當,祂尋找真心愛祂聽祂命令...

穆斯林信耶穌為何難?

美國這個所謂秉承清教徒傳統的「基督教國家」,隨著各國移民的到來以及基督教的衰落,已經成為一個各種宗教和屬靈勢力盤踞的大雜燴。近二三十年來,「穆斯林化」趨勢不僅在歐洲越來越明顯,北美如不加警覺,遲早會步其後塵。伊斯蘭教傳教很簡單,每多生一個孩子,這世上就多了一個穆斯林。 我所在的加州橙縣(OC)居住著全美第二大規模的穆斯林社群,清真寺絕大多數都是從基督教堂改建的。教會衰落沒人來,教堂就賣給穆斯林,被他們塗上綠色,加上月亮標誌,改成伊斯蘭教清真寺。從外形上看,過去教堂的痕跡還很明顯,至於內部裝飾怎麼變換,不得而知。 當然,穆斯林也可以成為基督徒。我信主前曾讀過《紐約時報》暢銷書《在清真寺尋找,十字架下尋見》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 A Devout Muslim Encounters Christianity,印象很深。作者Nabeel Qureshi是一位巴基斯坦裔的美國福音派護教學家,上大學時領受到從上帝而來的異象,從一名虔誠的穆斯林轉變為基督徒。他寫了三本關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差異的書,銷量都很好。 伊斯蘭教和基督教表面上都信仰並敬拜獨一真神,但其實兩者有天淵之別,在神論、基督論、聖靈論、人論、罪論、救恩論、教會論、末世論等各方面都有區別。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即耶穌是基督,以及因信稱義、罪得赦免,被伊斯蘭教完全否定。 所以,穆斯林所信奉的阿拉(Allah)跟基督徒信靠的三一真神,根本不是同一位,跟猶太教敬拜的耶和華上帝也不是同一位。 伊斯蘭教承認耶穌只是個偉大的先知、老師、好的道德榜樣,但否認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不接受人的罪可以被耶穌基督上十字架代贖,更否定人可以因著信靠耶穌基督而罪得赦免,進入永生。 他們認為基督教的聖經已經敗壞,上帝的啟示被篡改,《古蘭經》才是阿拉最終極和最權威的啟示。 穆斯林不相信人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認為上帝高高在上、威嚴無比,用任何形容人的字眼來形容上帝,都是對祂的一種冒犯和褻瀆。穆斯林也不相信聖靈是上帝,認為耶穌所預言的將要到來的「保惠師」是穆罕默德,基督徒將其誤解為聖靈。 穆斯林還相信有兩位記錄人行為的天使站在穆斯林的左右,一位是奈克爾(Nakir),另一位是孟凱爾(Munkar),右邊的記錄善行,左邊的記錄惡行,而聖經中沒有這種記載。 穆斯林受到這些錯誤教導的影響,所以要向他們傳福音重建一套信...

說「剛出生的孩子也是罪人」公正嗎?

曉君你好! 很多人堅持對我和妻子傳福音,我雖然瞭解不少他們所傳的福音,說我們是罪人,還有一定道理,因為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有見不得陽光的事;但是我仍然有一個坎過不去,那就是剛生下來的孩子那麼可愛,看到他們的笑臉和單純,甚至都沒有真正說話,沒有做過我們眼中看為違反道德的事,我們卻說他們也是罪人,這個原罪說對他們是不是很不公正?非常期待你給我一些指導,謝謝! 老嚴 親愛的老嚴: 你好!謝謝你的來信思考有關福音的資訊。你信裡提到,你已經瞭解到福音的大意,也認同人都有某種程度的「見不得陽光的事」。你對人性有誠實的觀察,也表現出一種公平正義的關注,這是非常可貴的。 你看到那些還未說話的嬰兒,那樣單純可愛,卻說他們也是罪人,覺得這太不公平。這是一個真誠的疑問,也是一個值得我們細細探討的神學問題。這個問題不僅是你個人的困惑,也是很多慕道朋友在接觸基督信仰時常常卡住的一點。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試著慢慢來理清這個「原罪」的問題。 甚麼是「原罪」? 原罪不是指「原本的罪」,也不是指我們出生時就做了壞事,而是指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悖逆上帝,吃了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所帶來的結果。我們作為人類,生來就帶著一種與上帝隔絕的狀態和傾向。 聖經羅馬書五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原罪,這種罪性(sinful nature)是我們無法自我擺脫的,它深深影響著我們每個人。 如果把人比作一棵樹,原罪就是樹根出了問題,雖然樹枝樹葉看起來正常,但本質上已經偏離了上帝造人原有的良善狀態。這不是我們個人選擇的結果,而是人類共同面對的處境。 孩子真的「有罪」嗎? 你提到孩子連說話都不會,怎麼能說是罪人呢?從表象的直覺看,嬰兒確實天真無邪,餓了就要餵奶,哭了就找媽媽抱,那單純可愛的樣子,怎麼能讓人將他們與罪聯繫起來? 是的,嬰兒確實沒有做也做不出「違反道德」的行為, 但人眼裡的可愛並不能替代上帝眼裡的罪性。聖經並不只是從行為來定義罪,而是從人內在的本質、與上帝的關係來看。聖經上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惡人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這不是說作者大衛王的母親有甚麼不道德,而是大衛認識到,自己作為人類的一員,從出生起就已活在與上帝隔離的狀態之中。 從心理學或兒童行...

你遇見過耶和華見證人嗎?

問: 最近有人按我家門鈴,說要給我們免費講解聖經。我見他們服裝整齊,溫文有禮,態度誠懇,就讓他們進來給我們講了好幾次。後來有人告訴我,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不是正統的基督教宗派,屬於異端。請問,他們到底有甚麼問題? 答: 耶和華見證人是最流行的傳統異端之一。他們不但登門造訪,而且常在人來人往的地方用手推車陳列並派送書籍。現在讓我們從兩方面來認識他們: 一、信仰上的錯誤 他們認為耶穌本是一個天使,至少地位比耶和華低,所以 他們非常反對三位一體。 請不要以為這些都是枯燥的神學辯論, 其實問題很大,因為他們不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當然不相信耶穌能拯救罪人。 他們認為,耶穌死後復活升到天上,將來會有144,000個優秀的耶和華見證人和耶穌一同在天上統治地球,於是地球就變成樂園。 絕大部分的人,不論是耶和華見證人與否,都復活得到肉體,在樂園裡享受一千年。 在這段時間的末後,魔鬼會再來誘惑人,得勝者永居樂園,否則永遠滅亡。 他們的神學裡,沒有地獄永刑。進一步講,他們認為人死後,復活之前,靈魂不再存在,於是排除了人死後因犯罪帶來的刑罰和痛苦。 為了支持「耶穌不是真神」和「死後沒有地獄永刑」, 他們只好重新翻譯聖經(其實不是翻譯,只是非常巧妙地篡改),把不合他們意思的部分篡改掉,然後把他們的「聖經」稱為《新世界》。 二、不合理的規矩 耶和華見證人有一個令人側目的做法,就是禁止接受輸血,這是他們對聖經誤解所致。他們的信徒都要攜帶一份醫療聲明卡在身,好叫醫務人員不給他們輸血,很多耶和華見證人因此死亡。你可以在網上搜到這類新聞。 他們認為這世界屬於魔鬼,所以他們不參政,也不從軍;他們不慶祝聖誕節、復活節、個人的生日、國家的假日;孩子在學校,也不能參加很多課外活動;他們還勸阻耶和華見證人的成員去參加非耶和華見證人親友的婚禮和葬禮。 他們還有一個殘酷的規定: 人若離開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其他人必須和他「斷絕交誼」(Disfellowshipping),「規避」(Shunning)他,即使是同住的家人亦然。 也許你以為耶和華見證人都很熱心傳教,其實不是。他們的信徒都必須傳教,先驅(比較投入的信徒)每個月要花50小時左右傳教,還要向教會報告。 他們阻止會員自行研讀任何非他們總部(守望台)的出版物,嚴格要求必須跟隨守望台的「聖經」解釋,不能有個人觀點。我只能說,這是蒙蔽和洗腦。 結論: 一個靠篡改聖...

亞當犯罪與我何干?我為什麼也是罪人?

我怎麼是罪人? 一提到我們是罪人,就好像在罵人,讓人無法接受。 其實,聖經中說我們是罪人,不是按世上法律的層面來說的。按世上法律,絕大多數人都是良民。我們是罪人,是指我們都沒有達到上帝的要求。「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 原文中這個「罪」是指射箭偏離了靶心,是說人的心懷意念偏離了上帝的標準。 誰沒有自私、貪婪、仇恨、驕傲、嫉妒、淫念等等傾向?難道這與上帝的聖潔、慈愛、公義、良善、信實等不是背道而馳嗎?我們否認祂的創造,否認祂賜給人類陽光雨露等的各樣供應,不是忘恩負義? 在上帝的律法面前,「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壹書3:4),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我的罪從哪裡來? 我生下來就有家教,有修養, 我的罪是從哪裡來?聖經有答案:「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一人」是誰?就是始祖亞當,因為他吃了上帝警示不能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悖逆了上帝。 那亞當犯罪與我何干?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罪性也在人類繁衍中遺傳。這一點,以色列的大衛王認識得很清楚: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所以「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8:21),「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 在我們的慾望裡就有罪的傾向、罪的習慣,因修養程度不同,發作的程度不同而已。 即便不提原罪這個問題,我們自己的內心與行為都證實我們確實是罪人。我們生在罪中,長在罪裡。人人都會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以弗所書2:2-3),罪因我們肉體的軟弱而發酵(羅馬書6:12;7:8)。更可悲的是,有一個看不見的邪靈撒但,隨時隨處,藉著能使我們慾望滿足和快樂的各樣誘惑來引誘我們(約翰福音8:44)。 所以我們不能糾結於亞當讓我們受委屈,而自己就實實在在活在罪中的事實,且不知不覺中喜歡罪惡,站在抵擋上帝的一邊,言行之中不可避免地在褻瀆上帝,與上帝為敵。就連同性戀這等罪,在我們眼裡都變成一種自由的權利,一種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我們活在罪中對罪都失去了敏感,近乎麻木,說謊、自私等都成了冠冕堂皇的自保。我們不是要為先祖的罪負責,而是需要為自己的罪負...

人是有靈魂的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十一25至26)耶穌所說的生命,遠不只人在世上的肉體生命,而是高層次的,屬靈的生命,這個生命與耶穌相連,永遠不死。       保羅對這個問題做了很好的說明,他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又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50、20)信耶穌的人死後將來復活,像主耶穌那樣有不朽的生命。人的復活是屬靈的改變而不失去個別的身分。    耶穌教導人不僅要按照真、善、美的原則來生活,而且要向至真、至善、至美邁進。人在有生之年不可能達到這個目標,所以在肉身朽壞以後,靈魂還要繼續向極限邁進。     關於「靈魂」問題,有兩種不同的錯誤看法:     一種是,根本不相信人死後尚有靈魂。中國南北朝的范縝的神滅論,「人死如燈滅」是其代表。范縝並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只是用了一個比喻來支持他的觀點,但這個比喻並不合適。人是有生命的,精神和肉體有非常奧妙的關係;而燈是無機物,發光是化學和物理現象,兩者純屬不同層次的事物。將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必然地對應起來,是非常荒謬的。這是專靠文字遊戲的無聊文人常用的伎倆;然而常常使懶於思考的人輕信不疑。范縝的神滅論實際上是直接否定「靈魂」的代表作。有一些極端自私、損人利己、荒淫縱慾、作惡多端的人,希望身死之後沒有靈魂,可以無賬可算,他們以為從神滅論找到可以賴賬的根據,用來自我安慰。    另外還有一些人也希望沒有靈魂,但不像第一種人那樣大膽肯定,還覺得沒有把握,就一方面繼續為非作歹,一方面又仿照人間賄賂的手法,向他們樹立的偶像燒香許願,希求得到身後的袒護。    下面所引是英國理論物理學家和神學家普爾金霍恩有關靈魂的說明。人的靈魂似乎難以想像,深刻地思索一下,就覺得靈魂也無時不在工作。我們身上的細胞不斷生生死死,人一生中,全身的細胞雖已多次改變,可是我還認識照片中那個童稚的我,和現在成熟的我是同一個人。負責統一我的認識的,決不是那些常變的原子。這種持續不變的承載者,必定是我的生命無限變化的主導,是永恆地攜帶著信息的模式,那就是「真正的我」——我的靈魂。在生命所有的時候裡...

人死後會變鬼嗎?

  懷德   日前和幾個朋友閒聊,不知不覺扯到鬼的事上。有人說她的鄰人見過回魂的事,繪影繪聲,言之鑿鑿,不知你們怎麼看法?是不是真有其事?人死後都變鬼嗎? 張宇理 認識自己   我們先來分析一下自己,究竟人死後變鬼這觀念,是從哪兒來的呢?是親眼見過已死去的親友回魂嗎?是道聽途說嗎?抑或受到中國深厚的傳統文化、迷信,和古典文學如《聊齋》、《紅樓夢》、《牡丹亭驚夢》等薰陶?  一、歷史淵源    人死變鬼之說,淵源久遠,地區廣泛,已不可考。 中華民族早在商朝,便有敬天祭祖的觀念,神鬼之說十分濃厚。 春秋魯昭公七年,晉趙景子聽說鄭國常鬧鬼魂出現的事,問子產是否有這可能。子產答:可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厲 …… 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這是中國人對生死鬼魂的傳統看法。     到了東漢末年,道教興起,佛教輸入,煉丹服藥成仙的傳說盛行,結合佛教「三世流轉,六道輪迴」的印度神話和中國人的祭祖觀念,人死後變鬼之說,在民間更廣為流傳。 普遍的程度,可見於民間傳說和古典文學。而反過來說,這些佛道色彩濃厚的傳說和文學創作之在民間廣為流傳,亦加強國人對鬼魂的傳說深信不疑。    沒有人是在真空裡長成的。先祖留給我們的文化固然豐富,但這遺產,卻帶著濃厚的迷信色彩。我們自小便聽說「鬧鬼」、「回魂」、「索命」、「黑白無常」等傳說;很多人「怕鬼」;「陰風陣陣」、「鬼影幢幢」等詞,在我們的對話中隨手可拾。     即使在中國大陸長成的新生代,從小接受無神思想教育,但當寺廟開放後,趕到那兒燒香祈福的人,可說川流不息。這就奇怪了,這些寺廟並沒有傳教,請問那些善男信女是怎麼來的呢?可見人有先天的宗教意識,是革命也革不掉的。     可是,問題是:這些人為什麼趕到寺廟去,而不是尋找真理呢?很大的一個原因是,他們聽人提說過神鬼的事——這些是老祖宗們給我們留下的根深蒂固的文化遺產。許多人說,這是我們的根。於是,「龍的傳人」便整套文化,不論好的壞的,通通都接受過來,而沒思想去蕪存菁、尋索真理,或另闢蹊徑等等門路。   二、情感因素    鬼魂之說容易被接受的另一個原因,是它較合乎人情。試想,親友猝然辭世,他們在人間似乎還有許多...

人有輪迴嗎?

輪迴的觀念,基本上來自東方宗教。中國人由於深受民間佛教影響,不少相信輪迴。近數十年來,東風西漸,西方人士中接受東方宗教或新紀元(New Age)的,也一併接受輪迴觀念。 輪迴觀念之種種 輪迴觀念以印度教的最具代表性。他們信人死亡後投胎轉世,而前生所積聚的「因果業力」,可以影響來生。於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此生生死死,多次輪迴投胎,直到孽債償清,與梵天合一,超脫輪迴之苦。 佛教的輪迴觀念,大致和印度教相同,不過多了六道(天道、人道等),並且不相信靈魂存在。 新紀元運動的輪迴觀取材於各種宗教和思想。部分來自佛教和印度教,部分來自著名靈媒基斯(Edgar Caycee)、名鬼拉撒烈(Lazaris),並且還攙雜了流行思想,如進化論等。他們不相信人類受報為牲畜。認為萬物起源於一些覺識,產生礦物,進化為植物、動物,然後是人類。最早的人類和動物一樣,經過多次輪迴後,進步至和神聯合,才產生覺識,創造現實,又從物界再來一次。 輪迴的「證據」 由於輪迴是新紀元運動中一個重要信念,所以近年出現了所謂輪迴的「科學證據」。其中最有力的就是催眠術下的「前生回溯」。 有一個著名個案說:一位美國主婦在催眠術下,發現自己十八世紀生於愛爾蘭,名字叫做穆菲。在催眠術下,她能描述當地日常生活的細節。有一次還跳當地的舞。於是引起很多記者調查,發現她的「記憶」並不完全準確。後來更有人發現,她的資料極可能來自童年所認識的一位愛爾蘭婦人。 一般學者都對催眠術沒有信心,因為被催眠者容易被催眠師的提示左右,把幻覺當成回憶。再者,催眠術是邪術,受催眠時,人的心靈敞開,大有可能被邪靈所控制。這可見於魏斯在《前世今生》所描述凱瑟琳的催眠治療過程,醫生與病人都在這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凱瑟琳在催眠後接觸靈異領域,帶給魏斯各樣新紀元思想。 另一個流行的輪迴「證據」是突然自發的回憶,例如一個三歲半的印度小朋友喳迪,突然回想起自己前生叫做高琶,住在三里外的伯納事。他能詳述前生家庭的事情,包括父親保險箱的位置和姨媽手上的金鐲等等。喳迪父親表示自己在伯納事沒有熟人。可是調查人員發現,喳迪的表姐就住在當地,極可能是資料的來源。 深入研究的人表示,大部分突發的回憶,基本上都是虛構,可疑點甚多。甚至以「鬼靈附身」,也可以解釋很多個案。此外,輪迴還有其他一些更弱的「證據」,例如靈媒用「超感知覺」為別人尋找前生,又把一些「似曾相識」的事...

人死如燈滅嗎?

人生在世往往會被兩個事實左右:第一,人沒有足夠的智慧、知識、時間、精力和經驗去分辨所有事情的真偽、對錯與利弊;第二,這世上總有一些以欺騙、誤導、撒謊和鼓動為目的的人和事。基於這兩個前提,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都會遇到這樣的困境:我怎麼知道我所接受、信奉的知識、信念或信息不是假的呢? 年近半百,我人生的「受騙史」很豐富。基於父母的期待和暗示,我一度覺得自己很行,後來碰了許多釘子才意識到「我很行」的信念並不成立。我出生在文革早期,雖然沒有機會參與「造反」與「革命」,但在小學還是受了為共產主義奮鬥的蠱惑。後來練氣功,意念裡覺得打通了身體的經脈,亮出掌,神秘兮兮地給人發功。因為從小沒有受過批判性思維訓練,我對剛接觸的一些佛教大師、國學大師、成功學大師都著迷過,基本上是看了幾乎都信,我的大腦真成了別人思想的跑馬場。明代思想家呂坤稱「能辨真假是一種大學問」。 那麼,「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是真是假?死後的人回不來,活著的人也穿越不到死後的境界,對有無靈魂、死後靈魂是否繼續存在的問題,想了想後就有了爭議,成為每個人不得不面對的一樁「懸案」。 我認為人死並不如燈滅,人肯定有靈魂,我有我推理的理由。每個活人都有類似想法:假如我死了,我並不希望我的屍體被隨意對待,比如被瘋子挖掉胸脯、割下一塊大腿肉吃;不希望被暴屍街頭,腦袋被蒼蠅叮;不希望被扔到臭河溝或糞坑裡爛掉。人雖然死了,卻還希望被好好安葬和善待。從這層意義來看,人的存在和價值並沒有在死後完全「滅」掉,人對自己生命的期待延續到了死後。進一步講,人死後的名譽和人格更沒有滅。我死後,假如把你幹的坑蒙拐騙偷的事情都扣在我頭上,我雖然死了也不甘心。人都死了,怎樣處置屍體也在乎,名譽人格的東西也在乎,這哪裡是「人死如燈滅」呢?不滅的東西還有別的,人是具有某種永恆性的存在。 使人在乎自己死後事情的是甚麼?使人在意死後名譽和人格的是甚麼?肯定不是構成胳膊腿兒的這個血肉身體。殘疾人活著的時候也不希望被當成比健康人低一等的群體。我裡面雖然只一邊有肺,但我的尊嚴、榮譽和人格並不比左右都有肺的人有任何減少。這樣看來,人就不僅僅是肉眼看到的這部分了。人除了身體,到底還有沒有可以獨立於身體之外的靈魂呢? 有還是沒有?這是個科學問題、哲學問題,還是個信仰問題。因為,這是個真問題。 一次,我在某地坐公交車,看到車廂上面寫著給老幼孕殘留專座的指示,還畫著圖案。老人是前面拄...

基督教的行善有何不同?

基督教非常強調行善,因為基督徒 「原是祂(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以弗所書2:10 )行善甚至是檢驗人是否真有上帝所賜新生命的一個標誌: 「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約翰三書11) 很多基督徒的人生因為信了上帝而學習「愛人如己」的功課,開始從善避惡,活出不一樣的人生;但是當我們傳福音給一些不信的人,他們雖然認同基督徒的愛心,卻有一種誤解,認為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差不多,不外乎都強調做好人行善。在他們看來,除了那些邪教,天下主要宗教在「勸人為善」這一點上似乎沒有甚麼區別。其實,這是一個誤解,看似大同小異,實則有本質上的不同。 行善的首要評判標準不同 基督教行善的不同之處,起始於它的首要標準是 「體貼上帝的意思」(馬可福音8:33) ,是按著上帝的旨意來行善,因為上帝是一切真善的源頭,祂全然純潔,無瑕無疵。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 而且,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彌迦書6:8) 上帝將祂美善的旨意默示在聖經中。不認識上帝,或者不聽從上帝的,即便有良善的動機,也未必是上帝喜悅的真正的善,不過是人的善而已。 連耶穌喜愛的門徒彼得,也是「好心辦壞事」。當耶穌說祂要上耶路撒冷受死時,彼得便要攔阻,結果被耶穌「責備」: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馬可福音8:33) 從人的角度來說,彼得「護師心切」,卻不明白耶穌降世的目的,就是為世人贖罪代死,施行救恩。 事實上,有些基督徒因為對聖經話語不熟悉而常常「體貼人的意思」,以至於他們的善行與一般世人的善行相差無幾,甚至包括了聖經明確批評的假善行。比如在人面前講所謂「善意的謊言」,其實是糟糕的 「一口兩舌」(提摩太前書3:8) 。當然,聖經對人的善行沒有一概否定,也教導基督徒們: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馬書12:17) 行善的根本動機不同 基督教行善的不同之處,進一步表現在它的動機首先是「體貼上帝的意思」,從而 「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都歸給耶和華!」(詩篇96:7) 換句話說,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或好處。其他宗教行善不可能有這樣的動機,即便不是為人的好處,也不會想到他們不認識、不承認的至高至美至善上帝的榮耀。換句話說,基督徒的任何善心善行都不能違背上帝,欺哄上帝。 聖經記載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