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裡復活才是福音
福音就是好消息,甚麼好消息?只傳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還不夠,還要傳從死裡復活的耶穌,死而復活的耶穌才能讓信祂的人起死回生。 偉大的福音使者保羅清楚明瞭地告訴我們:「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他還強調:「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15:1-4,14)所以人生罪與死的兩大難題都被耶穌的死而復活解決了:祂的死代贖了我們的罪;祂的復活戰勝了我們的死亡。 一、人的罪,被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代贖 死不是上帝造的,上帝所造的都好或甚好。死是人犯罪悖逆的衍生品,成了魔鬼掌控世人的一個毒鉤。一碟美味佳餚接觸不良環境長出霉來,不能說這霉是大廚燒出來的。 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誡命,偷吃了上帝明明吩咐吃了會死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果子本身來說,可能就是水果之一,但就偷吃行為來說,卻是明知故犯,對上帝不忠,是不把上帝放在眼裡,一種背叛和貪心的行為。 既是祖宗偷吃,我有甚麼罪呢?豈不冤枉?罪成為人裡面的一種基因,就會遺傳。連以色列歷史上的大衛王也感歎:「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人裡面與生俱來就有貪心、自私、欺騙、詭詐、仇恨、嫉妒、謊言、驕傲、忘恩、淫念等等。 需要指出,上帝眼裡的罪與社會上所說的罪不同,罪的原意是我們的心懷意念和言談舉止,偏離了上帝聖潔良善的靶心。換句話說,教會裡說的罪是用上帝的律法來衡量的;社會上說的罪是用國家的法律來衡量的。律法與法律一字顛倒,卻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主體不同,一個是上帝定的,一個是人類定的;量刑不同,一個是從心裡開始定罪,另一個是從行為來定罪。如此看人心,世上就「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修養再好,哪怕是世人眼裡的大好人,也算不上上帝眼中的義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人人都逃不了一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可悲的是,誰都無力解決自己的罪;愛我們的人也因為自身有罪而不能彼此代贖。人究竟有沒有出路?有,唯一的出路是聖潔的上帝之子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替罪的羔羊,只要到祂面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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