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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苦難與希望

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直到今天,都拜泥塑木雕的偶像,或是把已經去世的先人和虛無鬼怪當作神明。這是迷信,將無知無覺的偶像代替全知全能造物的真神。迷信對個人與社會都有嚴重的後果。 基督教的上帝,獨一的真神,禁止人們迷信。在祂所頒布的十誡中,第一誡就說:「除了我(耶和華上帝)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記二十3至4)這條誡命是要禁止迷信。 迷信出自愚昧,而且也加深愚昧。中國人就因為迷信、愚昧,造成了數千年來延綿不絕的災難。 (1) 愚昧造成君權膨脹 當人們叩拜偶像,把死人、石頭、樹木,和自己手所造的偶像,統統都當作神叩拜,他們就是一群很容易被愚弄的愚民。那麼,要他們相信眼前掌握大權、統治全國的皇帝是神,是「真命天子」,是「龍種」,並不困難了。 所以,「在中國的歷史上,最有權威的往往不是神靈,而是皇帝。」「皇帝給宗教崇拜的神明排座次……,連天堂、地獄中的事情,皇帝也可以管得。」皇帝既然代替神明,他就不再是「人」,他沒有「人」的弱點與錯誤,不受任何限制,也不需接受任何批評。他可以唯我獨尊,高於眾生,可以為所欲為,對任何人有生殺之權。所有人都是他的奴才,都該向他三跪九叩,尊崇膜拜。這就是中國從前以假神代替真神,繼之再由皇帝或掌權者代替假神的演變史。 相反的是,西洋文化受基督教洗禮,相信獨一真神。這位上帝創造天地,照自己的形像樣式創造人類,賜給人靈魂。人受造平等,有天賦人權,都是天父上帝的兒女,可直接向上帝禱告,不必經過居間的神職人員。因此人人平等,「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如此方才產生西方的民主政制。 (2) 愚昧造成人權消失 隨著君權的膨脹,人權就相應消失。因為掌權的皇帝可以草菅人命,視人命為草芥。人民的自由被剝奪,尊嚴受踐踏。若有人觸怒皇帝,皇帝不但可置其於死地,還可滅他的九族。 中國歷代慘無人道的酷刑都是不把人當作人的結果。人的價值既不存在,便無人權可談。沒有人權便沒有自由,不能發揮個人的情操,只能在奴隸的重軛下過無聲息的牛馬生活。甚至做個誠實人的權利也被剝奪。 記得在一九五○年代,當時中國的政權採取媚俄政策,宣傳飛機是俄人發明的,幾乎人人不敢有異議。筆者一位學習航空工程的親戚表示,飛機是由美國人雷氏兄弟(Wright brothers)發明的,便因此被打成「右派」,橫禍飛來。另有許多人說句誠實話而...

關於算命現象的分析與思考

命運的困惑 20歲那年,我偶然買到一本《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原理》。我將之視為珍寶,反覆研讀。受其影響,我認定自己從此成了一名徹底的唯物論者和無神論者。 然而接踵而來的一些事情,看似巧合卻又超出巧合的範疇,使我對世界的認知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首先,我讀了李宗仁的自傳。他寫道,年輕時曾與一些軍銜較高的軍官上街,遇到一位姓崔的看相先生。大家紛紛去算命,李宗仁也被慫恿著去試試。崔先生說他的相比其他人都好,預測他來年將連升三級,未來前途無量。李苦笑著說,自己不過是軍校的一名普通教官,而其他人的軍階都比他高。沒想到次年粵桂戰爭爆發,他先由營長升為邦統,再升統領,接著又升為邊防軍司令,真的連升了三級。 隨後我又讀了《孫中山傳》,孫中山出生在廣東省一個普通的小村莊。出生時,看相的稱他有帝王之象,於是起名「帝象」,還有其他類似的事情發生。至此,我開始對相術產生了興趣,在人生遇到兩個重大抉擇時,都曾找過算命先生,竟都算準,這使我對命運產生了深深的困惑。 在中國幾千年的文化傳統中,八卦測字、易經算命、周易占卜等一直佔據著一席之地,甚至成為一些地方的民間習俗。歷代王朝中,幾乎都有專門官員負責這方面事宜。即使在現代的中國,眾多寺廟裡依然擺有籤筒供遊客抽籤問卜,寺廟周圍的不少算命先生也一直在竭力招攬著生意。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特別是在北美,算命幾乎成為一個行業,且有越來越興盛的趨勢。 我認為,算命先生可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魚目混珠、矇騙錢財者,即所謂的「江湖騙子」。此類人沒有任何來歷背景,憑經驗和察言觀色瞞天過海,以謀取財利。第二類是偶爾算準的算命者。據說,凡是讀過《易經》之類書的人就可以給人算命,且偶爾能說對某些事情。第三類則是大部分算得很準的人。此類人常能準確描述人的過去甚至未來,令人稱奇,被人稱為「高人」「神人」,他們彷彿具備了未卜先知的能力。 但這些「高人」到底是如何獲得這些資訊的呢?他們的能力是否與「靈界」有所關聯?若是,他們獲取資訊的途徑究竟為何?這些疑問始終困擾著我。 在我人生的初期階段,我的思想始終停留在世俗的唯物論與無神論之中。我認為,命運既然無法預測,那麼一切的預測與算命都是假的;然而,隨著一次次出乎意料的算命經歷,我開始感到迷茫,甚至萌生了一絲信仰「命運」的念頭。 來到北美後,我通過閱讀發現,除了我們所處的人類和自然界的三維世界外,還有一個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世界」...

分別善惡樹的困惑: 吃一個水果有何罪???

問: 上帝在伊甸園設立一棵「分別善惡樹」,吩咐亞當不能吃,否則後果嚴重。我不明白,吃個水果,何罪之有?吃了能分別善惡有甚麼不好?上帝若不願意他們吃,乾脆不要設立這樹就是了,何苦呢?或者設立了也應該用有刺的鐵絲網圍著,或派天使阻擋他們接近,不就可以了嗎?最後,亞當夏娃還是吃了,並且受到嚴重懲罰。上帝豈不是能預知一切嗎?既然預知,還要玩這個把戲,實在令人費解。 答: 一、吃水果有何罪? 當然沒有罪。上帝吩咐:「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世記2:16-17)所以上帝並非禁止他們吃水果,只是禁止吃其中一棵樹上的果子。這果子本身沒有問題,罪不在吃水果,罪在沒聽上帝的話。 二、為甚麼上帝要這樣做? 上帝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自由地選擇順服或不順服上帝。上帝若用有刺的鐵絲網圍起來,或派天使阻擋他們接近,那就不是給他們百分百自由選擇的機會。亞當犯罪是因為他們運用上帝所給的自由,選擇了違背上帝清晰的命令。上帝不想要一個機器人亞當,沒有自由去選擇,上帝喜悅一個真心情願順服祂和愛祂的人,所以祂尊重祂所創造的人! 三、上帝為甚麼不讓亞當具有分別善惡的能力? 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分別善惡樹」,英文聖經通常翻譯為“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有較新的中文譯本將其譯為「善惡知識樹」。和合本譯為「分別」,這裡是一個名詞,不是動詞,是知識或洞察力之意。上帝起初造人類始祖亞當時,神學家稱這一個時代為「無罪時代」。換言之,當時在亞當和夏娃的詞彙裡,沒有良善,也沒有邪惡;可是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罪惡就臨到這個世界,以致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正如使徒保羅說:「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羅馬書5:12) 四、上帝若預知,又何必玩這把戲? 是的,上帝預知一切,而且老早就有一個拯救計劃。上帝對蛇和亞當夏娃宣判刑罰之後說:「我又要叫你(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創世記3:15)「女人的後裔」預表基督耶穌為童女所生;「要傷你的頭」就是給予魔鬼致命傷,除滅牠的意思;「你要傷祂的腳跟」指救主將來釘十字架的苦難。所以保羅能繼續說:因耶穌基督一人,「上帝的恩典……臨到眾人。」(羅馬書5:15) 自從上帝創造亞當,祂尋找真心愛祂聽祂命令...

穆斯林信耶穌為何難?

美國這個所謂秉承清教徒傳統的「基督教國家」,隨著各國移民的到來以及基督教的衰落,已經成為一個各種宗教和屬靈勢力盤踞的大雜燴。近二三十年來,「穆斯林化」趨勢不僅在歐洲越來越明顯,北美如不加警覺,遲早會步其後塵。伊斯蘭教傳教很簡單,每多生一個孩子,這世上就多了一個穆斯林。 我所在的加州橙縣(OC)居住著全美第二大規模的穆斯林社群,清真寺絕大多數都是從基督教堂改建的。教會衰落沒人來,教堂就賣給穆斯林,被他們塗上綠色,加上月亮標誌,改成伊斯蘭教清真寺。從外形上看,過去教堂的痕跡還很明顯,至於內部裝飾怎麼變換,不得而知。 當然,穆斯林也可以成為基督徒。我信主前曾讀過《紐約時報》暢銷書《在清真寺尋找,十字架下尋見》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 A Devout Muslim Encounters Christianity,印象很深。作者Nabeel Qureshi是一位巴基斯坦裔的美國福音派護教學家,上大學時領受到從上帝而來的異象,從一名虔誠的穆斯林轉變為基督徒。他寫了三本關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差異的書,銷量都很好。 伊斯蘭教和基督教表面上都信仰並敬拜獨一真神,但其實兩者有天淵之別,在神論、基督論、聖靈論、人論、罪論、救恩論、教會論、末世論等各方面都有區別。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即耶穌是基督,以及因信稱義、罪得赦免,被伊斯蘭教完全否定。 所以,穆斯林所信奉的阿拉(Allah)跟基督徒信靠的三一真神,根本不是同一位,跟猶太教敬拜的耶和華上帝也不是同一位。 伊斯蘭教承認耶穌只是個偉大的先知、老師、好的道德榜樣,但否認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不接受人的罪可以被耶穌基督上十字架代贖,更否定人可以因著信靠耶穌基督而罪得赦免,進入永生。 他們認為基督教的聖經已經敗壞,上帝的啟示被篡改,《古蘭經》才是阿拉最終極和最權威的啟示。 穆斯林不相信人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認為上帝高高在上、威嚴無比,用任何形容人的字眼來形容上帝,都是對祂的一種冒犯和褻瀆。穆斯林也不相信聖靈是上帝,認為耶穌所預言的將要到來的「保惠師」是穆罕默德,基督徒將其誤解為聖靈。 穆斯林還相信有兩位記錄人行為的天使站在穆斯林的左右,一位是奈克爾(Nakir),另一位是孟凱爾(Munkar),右邊的記錄善行,左邊的記錄惡行,而聖經中沒有這種記載。 穆斯林受到這些錯誤教導的影響,所以要向他們傳福音重建一套信...

說「剛出生的孩子也是罪人」公正嗎?

曉君你好! 很多人堅持對我和妻子傳福音,我雖然瞭解不少他們所傳的福音,說我們是罪人,還有一定道理,因為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有見不得陽光的事;但是我仍然有一個坎過不去,那就是剛生下來的孩子那麼可愛,看到他們的笑臉和單純,甚至都沒有真正說話,沒有做過我們眼中看為違反道德的事,我們卻說他們也是罪人,這個原罪說對他們是不是很不公正?非常期待你給我一些指導,謝謝! 老嚴 親愛的老嚴: 你好!謝謝你的來信思考有關福音的資訊。你信裡提到,你已經瞭解到福音的大意,也認同人都有某種程度的「見不得陽光的事」。你對人性有誠實的觀察,也表現出一種公平正義的關注,這是非常可貴的。 你看到那些還未說話的嬰兒,那樣單純可愛,卻說他們也是罪人,覺得這太不公平。這是一個真誠的疑問,也是一個值得我們細細探討的神學問題。這個問題不僅是你個人的困惑,也是很多慕道朋友在接觸基督信仰時常常卡住的一點。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試著慢慢來理清這個「原罪」的問題。 甚麼是「原罪」? 原罪不是指「原本的罪」,也不是指我們出生時就做了壞事,而是指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悖逆上帝,吃了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所帶來的結果。我們作為人類,生來就帶著一種與上帝隔絕的狀態和傾向。 聖經羅馬書五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原罪,這種罪性(sinful nature)是我們無法自我擺脫的,它深深影響著我們每個人。 如果把人比作一棵樹,原罪就是樹根出了問題,雖然樹枝樹葉看起來正常,但本質上已經偏離了上帝造人原有的良善狀態。這不是我們個人選擇的結果,而是人類共同面對的處境。 孩子真的「有罪」嗎? 你提到孩子連說話都不會,怎麼能說是罪人呢?從表象的直覺看,嬰兒確實天真無邪,餓了就要餵奶,哭了就找媽媽抱,那單純可愛的樣子,怎麼能讓人將他們與罪聯繫起來? 是的,嬰兒確實沒有做也做不出「違反道德」的行為, 但人眼裡的可愛並不能替代上帝眼裡的罪性。聖經並不只是從行為來定義罪,而是從人內在的本質、與上帝的關係來看。聖經上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惡人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這不是說作者大衛王的母親有甚麼不道德,而是大衛認識到,自己作為人類的一員,從出生起就已活在與上帝隔離的狀態之中。 從心理學或兒童行...

你遇見過耶和華見證人嗎?

問: 最近有人按我家門鈴,說要給我們免費講解聖經。我見他們服裝整齊,溫文有禮,態度誠懇,就讓他們進來給我們講了好幾次。後來有人告訴我,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不是正統的基督教宗派,屬於異端。請問,他們到底有甚麼問題? 答: 耶和華見證人是最流行的傳統異端之一。他們不但登門造訪,而且常在人來人往的地方用手推車陳列並派送書籍。現在讓我們從兩方面來認識他們: 一、信仰上的錯誤 他們認為耶穌本是一個天使,至少地位比耶和華低,所以 他們非常反對三位一體。 請不要以為這些都是枯燥的神學辯論, 其實問題很大,因為他們不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當然不相信耶穌能拯救罪人。 他們認為,耶穌死後復活升到天上,將來會有144,000個優秀的耶和華見證人和耶穌一同在天上統治地球,於是地球就變成樂園。 絕大部分的人,不論是耶和華見證人與否,都復活得到肉體,在樂園裡享受一千年。 在這段時間的末後,魔鬼會再來誘惑人,得勝者永居樂園,否則永遠滅亡。 他們的神學裡,沒有地獄永刑。進一步講,他們認為人死後,復活之前,靈魂不再存在,於是排除了人死後因犯罪帶來的刑罰和痛苦。 為了支持「耶穌不是真神」和「死後沒有地獄永刑」, 他們只好重新翻譯聖經(其實不是翻譯,只是非常巧妙地篡改),把不合他們意思的部分篡改掉,然後把他們的「聖經」稱為《新世界》。 二、不合理的規矩 耶和華見證人有一個令人側目的做法,就是禁止接受輸血,這是他們對聖經誤解所致。他們的信徒都要攜帶一份醫療聲明卡在身,好叫醫務人員不給他們輸血,很多耶和華見證人因此死亡。你可以在網上搜到這類新聞。 他們認為這世界屬於魔鬼,所以他們不參政,也不從軍;他們不慶祝聖誕節、復活節、個人的生日、國家的假日;孩子在學校,也不能參加很多課外活動;他們還勸阻耶和華見證人的成員去參加非耶和華見證人親友的婚禮和葬禮。 他們還有一個殘酷的規定: 人若離開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其他人必須和他「斷絕交誼」(Disfellowshipping),「規避」(Shunning)他,即使是同住的家人亦然。 也許你以為耶和華見證人都很熱心傳教,其實不是。他們的信徒都必須傳教,先驅(比較投入的信徒)每個月要花50小時左右傳教,還要向教會報告。 他們阻止會員自行研讀任何非他們總部(守望台)的出版物,嚴格要求必須跟隨守望台的「聖經」解釋,不能有個人觀點。我只能說,這是蒙蔽和洗腦。 結論: 一個靠篡改聖...

亞當犯罪與我何干?我為什麼也是罪人?

我怎麼是罪人? 一提到我們是罪人,就好像在罵人,讓人無法接受。 其實,聖經中說我們是罪人,不是按世上法律的層面來說的。按世上法律,絕大多數人都是良民。我們是罪人,是指我們都沒有達到上帝的要求。「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 原文中這個「罪」是指射箭偏離了靶心,是說人的心懷意念偏離了上帝的標準。 誰沒有自私、貪婪、仇恨、驕傲、嫉妒、淫念等等傾向?難道這與上帝的聖潔、慈愛、公義、良善、信實等不是背道而馳嗎?我們否認祂的創造,否認祂賜給人類陽光雨露等的各樣供應,不是忘恩負義? 在上帝的律法面前,「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壹書3:4),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我的罪從哪裡來? 我生下來就有家教,有修養, 我的罪是從哪裡來?聖經有答案:「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一人」是誰?就是始祖亞當,因為他吃了上帝警示不能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悖逆了上帝。 那亞當犯罪與我何干?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罪性也在人類繁衍中遺傳。這一點,以色列的大衛王認識得很清楚: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所以「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8:21),「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 在我們的慾望裡就有罪的傾向、罪的習慣,因修養程度不同,發作的程度不同而已。 即便不提原罪這個問題,我們自己的內心與行為都證實我們確實是罪人。我們生在罪中,長在罪裡。人人都會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以弗所書2:2-3),罪因我們肉體的軟弱而發酵(羅馬書6:12;7:8)。更可悲的是,有一個看不見的邪靈撒但,隨時隨處,藉著能使我們慾望滿足和快樂的各樣誘惑來引誘我們(約翰福音8:44)。 所以我們不能糾結於亞當讓我們受委屈,而自己就實實在在活在罪中的事實,且不知不覺中喜歡罪惡,站在抵擋上帝的一邊,言行之中不可避免地在褻瀆上帝,與上帝為敵。就連同性戀這等罪,在我們眼裡都變成一種自由的權利,一種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我們活在罪中對罪都失去了敏感,近乎麻木,說謊、自私等都成了冠冕堂皇的自保。我們不是要為先祖的罪負責,而是需要為自己的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