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講基督徒婚姻──如何選擇伴侶?
我們知道,是上帝的旨意讓人們渴望有一個伴侶。起初,當上帝創造了亞當,祂親口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上帝想要給那些尋求祂,並耐心等待祂選擇的人賜一個伴侶。
有些單身的基督徒不斷地在尋找伴侶,因為上帝還沒有為他們預備,他們就很焦慮。他們一直在禱告,但另一半還是沒有出現。
有些軟弱的基督徒則按捺不住,無奈地接受了撒但的安排,隨便的選擇了一個,沒有求上帝賜耐心等待祂要預備給的那一位。
然而,如果他們轉向耶穌,尋求討祂的喜悅,而不是終日思想伴侶的事,很快他們就會遇到正確的人。尋找伴侶只為讓他們遠離孤獨,或僅僅滿足他們的需要,或者要去應付父母長輩帶來的壓力,或者想成為孩子的父親或母親,都不應該成為找伴侶的理由,他們還須關心他們想要怎樣的丈夫或妻子作伴侶。這些單身人士如果只是想滿足自己的需要,他們仍是活在肉體中,他們應該求上帝用祂的愛和平安充滿他們。
選擇正確伴侶的重要性
單身是準備婚姻的重要時刻,也是經歷與上帝親密聯合的時刻。當我們尋求上帝潔淨我們,並幫助我們成為帶給人祝福的妻子或丈夫時,我們很快就發現我們並不孤獨。首先,上帝開始使用我們來祝福他人,而我們在祂裡面得到滿足。最終在上帝的計劃和時間裡,祂將賜給我們一個美好的伴侶,使兩個生命都能為祂作見證。我們相信,如果婚姻不能榮耀上帝,最好還是保持單身,因有比單身更糟糕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在上帝的旨意以外,通過妥協,娶(嫁)了那個上帝認為與你不配的人。
婚姻是我們在生命中做的第二個主要選擇,若我們不經過長期禱告千萬不要輕易進入,匆忙進入婚姻可能是災難性的。
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決定當然是決定跟從主,這個決定不是一次性的聲明,而是每天決心跟隨耶穌,尋求神的旨意,尊主為大。如果我們允許情感或屬魂的領域支配我們的生活,我們就很容易受仇敵影響導致我們誤入歧途。我們的肉體應該服從於上帝,這樣撒但就不能佔上風,從而毀滅我們的生命和做服事神的工作。很多人背棄了上帝,因為他們選擇了一個男人或女人高於主的旨意之上。
舊約非常直接的警告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上帝吩咐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命記 7:3–4
這裡的重點非常清楚:與不信上帝的人結婚 → 可能使信徒的心轉離上帝。
我們在聖經中也發現這是對的。所羅門的異教妻子們把他引向偶像崇拜,參孫因為一個女人大利拉失去了雙眼,大衛因喜愛拔士巴犯了姦淫與謀殺罪。
我們的情感需要被潔淨,因為它們不是愛的標誌,愛的真正定義是上帝是「愛」。如果上帝不在婚姻的關係中,那就不是真愛。世界所謂的愛實際上是慾望,它建立在對方為我做的,而不是我能為他或她做甚麼。如果對方沒有信守諾言,他們就要離婚,因為被冒犯的伴侶不再滿意了,這就是世界所謂的「愛」的態度。
上帝的愛是不需要回報,上帝的愛是饒恕和忍耐,上帝的愛是溫柔良善,上帝的愛是樂於等候,上帝的愛是敢於犧牲,上帝的愛是無條件的。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8節給出真愛的美麗定義: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
人的情緒不是建立婚姻關係的可靠標準,我們必須在靈裡知道這是上帝的旨意。選擇結婚伴侶性格要比情感好得多,情緒容易波動而性格不會。情感是在靈魂的境界,除非肉體的心意已經更新,撒但也可以給我們一個人愛情的情感或感覺,而那個人是牠為我們選擇的。(如果撒但沒有這個力量,牠就不能分裂婚姻。)撒但最喜歡的伎倆之一就是突然拿走對伴侶曾經擁有的感覺而給予他人。當牠成功地說服一個人他已經不再愛他的伴侶了,然後帶領他們離婚,並輕聲耳語說:「你生活在謊言中。」牠毀掉那段婚姻後,又攪動他與另外一人的感情糾葛,並帶領他再婚。通常結婚之後,他們沒有預料的事情發生了。不用太久,與新伴侶的摩擦開始產生,繼而爭吵。
最後,他們發現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他們對新伴侶沒有了感覺,正在醞釀又一次離婚。「陷入」愛中是撒但的方法。這些詞語的表達應該提醒我們,基督徒不應盲目地「陷入」任何陷阱。愛遠比僅僅愛上某人範圍大得多。當然,上帝為我們要結婚的人提供了一種奇妙的情感,然而沒有上帝指示的「感覺」可能是災難性的,因為撒但也能竄改我們的情緒和感覺。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婚姻應該是基於聖靈引導下的決定,基督徒對另一個人的愛是一種永遠的承諾。當然,上帝必為祂所預備的伴侶提供情感,但那不應該成為決定結婚的標準。應當尋求主,無論祂對我們說甚麼,我們都應該照著做。上帝知道未來,以及甚麼對我們最好。如果我們信任祂,祂不會在這方面令我們失望。允許情緒管理他們的女人或男人永遠不會成為得勝和蒙福的基督徒。情緒總是應該跟隨在後,永遠不要领頭。
在舊約和新約時代,父母為他們的孩子選擇終身伴侶,上帝的選民非常小心地選擇那些「信徒」,我們發現這種做法在印度和其他東方文化中仍然盛行。父母親,年長又更加謹慎,在這方面比孩子能做出更明智的決定。印度的離婚率只有7%左右,而在美國,目前接近50%。無愛的婚姻只能通過呼求上帝恢復曾經存在的愛情才能得以拯救和恢復,性關係也可以通過禱告對自己伴侶的慾望來治癒。禱告是一種強大的武器,上帝的愛可以修補和治癒,只要人們願意為他們的伴侶捨棄生命。上帝的愛不會褪色,與世界的愛是如此不同的。
那些從未結婚的單身人士,上帝的話語提醒他們要找一個信徒伴侶。「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
保羅用「同負一軛」來描述兩個生命方向、主人和價值觀的結合。婚姻正是非常深的「一同負軛」——兩個人要共同生活、作決定、建立家庭、教養兒女,因此信仰上的根本不同會帶來很深的張力。
許多基督徒受苦是因為他們沒有首先尋求神的旨意,只隨從自己的慾望與感覺,與沒有信主得救的伴侶走到一起、進入婚姻。
然而,上帝是愛每一個人的,祂願意參與在人類的婚姻當中,婚姻是神聖的,而且是永遠的盟約。上帝總是努力把失喪的伴侶通過他 / 她信主的另一半帶回到祂裡面。當人們為了把他們的伴侶帶到主裡忍受痛苦時,釋放和拯救的神蹟就發生了。因此,基督徒既然屬於基督,就不應與不信主的人進入婚姻這個最深的盟約關係,因為聖經警告信徒不要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這樣的結合可能使人的心漸漸偏離上帝,也會影響家庭和下一代的信仰。
上帝希望賜福婚姻的聯合,看到祂的計劃在配偶雙方的生命中實現。從起初祂對男人和女人就有多麼榮耀的計劃!我們在這個重要的決定上可以信賴祂。如果我們完全承諾遵行祂的旨意,我們絶不會對祂賜給我們的另一半感到失望。
最後,願這段經文堅固你的信心,願你尋求神的旨意,在婚姻的事情上禱告交託上帝,耐心等候主的引導 !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箴言 3:5-7 和合本 )
Trust in the LOR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lean not on your own understanding; in all your ways submit to him, and he will make your paths straight. Do not be wise in your own eyes; fear the LORD and shun evil. ( Proverbs 3:5-7 NIV )
Reference
中信—聖經指導人生專欄:聖經如何講基督徒婚姻──選擇伴侶(Christian Marriage──Choosing a 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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