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忠心的基督徒

經文: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羅一16)

無論我們在哪裡,都應該對耶穌基督有堅決不動搖的忠心。 

我們在公眾場合,對耶穌忠心嗎? 

到底有多少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在餐廳用餐前作謝飯的禱告? 

也許這是小事,但卻可以看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真的忠心。在公眾場合,我們是不是有勇氣又甘心情願向人見證我們是基督徒,抑或下意識地不讓自己顯得與人不同,因而隱藏自己的身份。 


我們在社交生活中,對耶穌忠心嗎? 

許多年前,有位很有學問的愛爾蘭的牧者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人家問他是不是基督徒,他回答說:「是的。但不會讓人家覺得不自在。」 他的意思是說,他雖然是基督徒,但不願因此妨礙他社交生活的享受和愉快。是不是我們有時候為了怕難為情,在社交場合隱藏自己的基督徒身份?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對耶穌基督忠心嗎? 

我們會從報紙上看見,有些小的、不出名的宗派團體裡的人,不顧外面的壓力,決不肯接受一些大家都認為當然的行為規範。這些人很多時候因此失業,因為他們反對某些行為規範,形成工業上的問題。 我不是說,我們應該贊成這種行為,我只是說,我個人很欽佩他們。 我們有沒有為了怕事而接受世界的標準?我們能不能不問後果如何,堅持耶穌基督的標準。


只有我們自己的良心,能誠誠實實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我們都可以這樣禱告:不論人生有多少改變,甚至面對困難和死亡,都求天父保守我們忠於自己,更忠於上帝。


今天,我們也要問自己一個問題:你願意做一個「隱藏」的基督徒,

還是一個願意為主作見證的基督徒?

感謝神,在澳洲這個國家,我們仍然享有信仰自由,可以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也可以自由分享自己的信仰。我們或許會因為堅持聖經的價值觀,而被同學、同事或朋友誤解、嘲笑,甚至被認為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但相比世界上許多地方的基督徒,他們因信仰被監禁、被逼迫,甚至為主殉道,我們所要付出的代價實在很小。

因此,不要因害怕別人的眼光,而選擇妥協自己的信仰。主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加福音16:10)真正的忠心,往往不是在轟轟烈烈的大事上,而是在每天生活中的小事上。例如,勇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用餐前感恩禱告、誠實工作、不隨波逐流、在別人需要時活出基督的愛,這些都是為主作見證。


今天,神把你放在家庭、學校、公司和朋友圈,不是偶然的。祂要你在自己的崗位上作世上的鹽、世上的光(馬太福音5:13-16),讓人從你的生命中看見耶穌。願我們不做一個隱藏信仰的基督徒,而是靠著聖靈的能力,在每一件大事、小事上都忠心跟隨主,勇敢為主作見證。因為主應許,那忠心到底的人,必得著祂所預備的獎賞。當我們有一天站在主面前時,願我們都能聽見主耶穌對我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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